山东:城市更新禁止大拆大建、拆真建假
发布时间:2023-08-04 11:37 文章来源:未知 作者: 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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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4日上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》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山东要求在实施城市更新中,禁止大拆大建、拆真建假,严禁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突破历史城区、历史文化街区高度控制要求。

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、一级巡视员周善东表示,在城市更新中,系统保护、利用、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,对延续历史文脉、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、坚定文化自信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。

周善东介绍,下一步,围绕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,坚持规划引领,充分发挥保护规划的管控作用。我省已编制完成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20座历史文化名城、60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,实现了“省——名城——街区”三级保护规划全覆盖。经批准的保护规划具有法律效力,各地在实施城市更新中要严格落实保护规划要求,禁止大拆大建、拆真建假,严禁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突破历史城区、历史文化街区高度控制要求。

坚持应保尽保,建立遗产保护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。对涉及老街区、老厂区、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,要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,组织专家评估论证,按照《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》要求,面积大于1公顷或涉及5栋以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项目,专家评估论证结果要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。更新片区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实施方案、生成更新项目的依据。

加强监督指导,逐步实现历史文化保护智慧监管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落实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制度,每年开展一次保护评估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,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。同时,将充分借助遥感影像、倾斜摄影、点云扫描等技术,积极探索名城保护“一张图”监督管理,逐步搭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,实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“云上监管”。

立足活态利用,传承弘扬齐鲁文化。在城市更新中推行小规模、渐进式的微改造方式,改善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,提高街区市政基础设施水平、消防安全水平,明确产业特色和转型方向,构建安全韧性、宜居宜业、美丽活力街区。活化利用历史建筑,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、典型构件的基础上,通过加建、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。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,将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为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窗口、体验并分享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的重要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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