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交警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保障群众平安出行
发布时间:2023-07-18 16:52 文章来源:未知 作者: 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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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夏季严查酒驾“不降温”。在炎热的夏季里,吃着小龙虾、烤串,喝着冰啤酒,想想都觉得很舒爽~要提醒大家的是,龙虾烤串可以,喝酒也可以,但酒后驾车万万不行。

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临沂公安交警集中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,在辖区人流密集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工作,筑牢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,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。

针对夏季较为突出的酒驾醉驾违法易发、高发实际,进行警情分析研判,通过对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动态分布的预估,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部署,坚持“卡点布防、管巡结合”的原则,将警力充实到路面一线,加大对重点路段、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的日常管控力度,严查严打存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行为人,力争做到一个不漏、一个不放,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道路安全隐患。

坚持源头劝导与曝光惩戒相结合,在执勤执法过程中,对驾乘人员进行面对面宣讲教育,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;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,曝光涉酒类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劝诫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,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,营造严管严控的良好氛围。

酒驾的“成本”有哪些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机动车

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

处十五日拘留、并处五千元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

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;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?

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、触觉,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。

视觉: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,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.08%,视野就会缩小。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。

触觉:饮酒后,人的手、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,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
判断和操作能力:饮酒后,人对声、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
疲劳程度:饮酒后,人会出现困倦、短暂睡眠等情况,无异于“闭眼开车”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。

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,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。

自以为没醉:饮酒后,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“自信”,自认为还能够开车,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、防范心理较差。

心存侥幸:一些驾驶人认为“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”,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“就开一小段没事”。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,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。

小心“隔夜醉”

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,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,实际上,这种想法并不科学。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,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,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隔餐醉”或“隔夜醉”。蜀黍提醒,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,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,谨防“隔夜酒”。

临沂公安交警提醒:

酒驾醉驾危害大,切勿以身试法,酒后不碰方向盘,牢记在心才安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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